王牌专业
中国金融人才库
学校简介:西南财经大学(SWUFE)位于四川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市,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入选”2011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金融学为重点的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中国金融人才库”。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qfanw奇番小编欢迎大家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奇番网谢谢大家支持!
西南财经大学始于1925年在上海创建的光华大学。1925年6月3日,在“五卅”反帝爱国怒潮中,圣约翰大学的爱国师生脱离该校,拥戴张寿镛先生创办光华大学。抗战爆发后,光华大学于1938年内迁成都办学,设立光华大学成都分部。1946年更名为成华大学。1952至1953年,以成华大学为基础,先后并入西南地区16所院校的财经系科,组建四川财经学院。1960年分设四川财经学院和四川科学技术学院,1961年合并更名为成都大学。1978年恢复为四川财经学院。1979年由四川省划归中国人民银行主管。1985年更名为西南财经大学。
截至2017年6月,学校辖光华、柳林两校区,总占地2300余亩;下设26个教学单位;有专任教师138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2600余人。
学校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财经类大学
主管部门:教育部
学校属性:“211”工程、“985”平台、“双一流”
录取批次:本科一批
硕博点数:29/5
知名校友:刘家义,尚福林,蒋超良,马蔚华,谭湘君,马雪,王宁,吕小蕾等
地理位置:
光华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
柳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男女比例:3:2
王牌专业
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工程
金融学:
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从近几年就业情况来看,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银行及金融系统。除了商业银行、股份制商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以外,还有几大主要去向: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控股集团等风险性很大的金融公司;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等;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上市(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证券事务代表等;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
会计学:
会计学是商业的语言,可以通过公司的账面和会计知识来了解一个公司的整体运营状态。通常会计专业的毕业生都会在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的考试,美国的CPA和英国的ACCA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注册会计师协会,很多毕业生都选择考取这两个协会的资格证。
会计学专业毕业生可胜任各类工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服务业、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或单位的出纳、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内部审计、财务管理、物资管理、柜员、客户经理等工作;也可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财务公司的会计师助理、代理记账、会计咨询服务等职位。
开设专业(部分)
优势学科
二级国家重点学科:
金融学、政治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
科研水平
截至2015年4月,学校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建有其他研究机构25个。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2011协同创新中心:金融安全协同创新中心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金融智能与金融工程实验室
就业情况
西南财经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3898人,1537人读研,占毕业生总人数的39.43%。其中国内读研810人,占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78%;出国(境)读研727人,占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8.65%。
单位就业毕业生中,有1018人进入《财富》杂志评选出的年度“世界500强”企业工作,占单位就业毕业生人数的26.77%,有1267人进入《财富》杂志年度“中国500强”企业工作,占单位就业毕业生人数的33.32%。
报考指南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总计划,按照教育部政策规定,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生源结构和质量、我校人才培养实际、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将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国家政策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合理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105%;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征集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院校志愿顺序依序录取,即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级差法”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3分、2分、1分、0分、0分”。当等效基准分(投档成绩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等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再次排序。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