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按照我校校社团联相关规定完成学期社团注册、并按照《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的所有学生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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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第二条评比时限以学年为单位,每年7月底组织社团评比,由校社团联统一在每年9月初公示评比结果。
评比原则
第三条根据量化评分和多方评议,校社团联对社团评比至相应等级,以此调动社团加强自身建设的积极性,努力为社团会员服务,提升社团活动品位,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本制度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社团评比五星级社团。
评比等级及指标
第四条社团星级评比等级分为一、二、三、四、五星级5个等级,每一等级的社团数量不设定上限。
第五条评比结果由基础模块、社团运作、社团发展3个一级指标的分数总和构成,详细社团等级划分及条件设置请下载原文件。
评比分数设置
第六条 对所有评比所需条件进行量化记分,按社团最终的学年总分进行社团星级评比及等级认定。社团学年总分计算方法:
社团学年总分=基础模块总分+社团运作总分+社团发展总分
第七条社团星级评比指标体系及计分标准详细内容请下载原文件。
指标说明及限制性条款
第八条 一级指标中基础模块总分为100分,社团运作及社团发展采取加减分制,总分均无上限。
第九条二级指标中的换届规范由两部分分数构成:(1)社团负责人于6月换届时统一上交换届申请书(电子稿)及新会长任职报告(电子稿)至社团事务部邮箱。共5分;(2)新会长于9月开学一周内统一上交:①会长注册登记表(需附上干事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②社团注册登记表;③上学期工作总结;④本学期工作计划。共5分。
第十条二级指标中社团常规活动及规模活动打分细则及分数设置详见附录3、附录4。
第十一条 二级指标中财务管理的每学年检查次数有不同的要求,年度计分时取每次检查的平均分。
第十二条 社团满意度由社团考评部向各社团本学年会员及社管发送有关社团满意度调查的问卷进行打分,取平均分乘以系数0.1计入总评(单份问卷总分100分);指导老师参与度调查由社团考评部向各社团本学年会员及社管发送有关指导老师参与度的问卷进行打分,取平均分乘以系数0.1计入总评(单份问卷总分100分)。
第十三条 社团的线上平台包括微信、微博等等公共平台。
第十四条 社团举办校内规模活动的程序要求:
1、二级学院所属社团上交活动策划至本学院社团管理中心,由社管中心及分团委老师审核通过并盖章签字后,社团携策划及审核单前往社联值班室(文化中心110教室)填写社团活动申请表,作为活动合理审批凭证及规模活动评分依据。活动策划电子稿由二级学院社管中心注明通过后上传至活动审批公邮([email protected])。
2、校团委所属社团上交活动策划至活动审批公邮([email protected]),由社团联活动组织部负责审核,社团可于审批通过后前往社联值班室(文化中心110教室)填写社团活动申请表,作为活动合理审批凭证及规模活动评分依据。
第十五条 社团每月举办常规活动(于策划封面注明)的程序要求:
1、二级学院所属社团上交活动策划至本学院社团管理中心,由社管中心及分团委老师负责审核,活动策划电子稿由二级学院社管中心注明通过后上传至活动审批公邮([email protected])。
2、校团委所属社团上交策划至社联在线活动审批专区,由社团联活动组织部负责审核。
第十六条 未按照校社团联相关规定进行活动审批的社团活动不予打分。
第十七条 一级指标创新创业加分时,需出示相关证书凭证且不可多次使用,不可跨评比时限使用。社团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复印件至校社联科研部。可用于相关加分的凭证如下:
1、学生社团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的荣誉或奖励的证书。
2、学生社团参加学涯计划、新苗计划中获得的荣誉或奖励的证书。
3、学生社团参加社会实践中获得的媒体记录或荣誉证书。
4、其他经过相关部门认定,认为可加分的凭证或事迹。
星级社团奖惩机制及其他相关等级认定方案
第十八条 社团成功申请为五星级社团后,举办活动时根据其活动内容,经申请可获得社团联合会相关辅助;学年初社团招新街享有场地优先选择权。且下一学年的十大会长十佳社团活动有相应加分(具体见该活动评分细则)若社团的星级(二,三,四星级社团)有所提升,也可获得社团联合会相关辅助。
第十九条 每学年的一星级社团,将收到校社联警告一次;若社团连续两年收到校社联警告,经校社联及星级考察小组商议后,有权将该社团注销。
第二十条 每学年依据社团星级申请结果,对各社团会长任职等级做以下认定:五星级、四星级社团会长给予优秀等级评定,三星级、二星级社团会长给予良好等级评定,一星级以及未获星级的社团会长给予合格等级评定;各社团的副会长任职等级由各二级学院社管中心及会长共同决定。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取消星级评比的资格:
(1)学生社团未经审批而擅自开展活动的;
(2)学生社团未经注册而擅自开展活动的;
(3)开展应经批准而未批准或与批准方案不符的活动的;
其他经相关部门认定为情节恶劣且不按规定配合相关工作的行为。
星级会员评比办法
第二十二条 符合以下条款中3条及以上的社团会员可申请成为星级(名额限定:一星级二星级社团不给名额。三星级社团每年给1个名额,四星级社团2个,五星级社团3个):
1、 社团会员参与所在社团举办的活动的次数占社团活动次数的80%及以上;
2、社团会员在参与与社团相关的比赛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3、社团会员在相应社团举办或承办的比赛或竞赛中获得过前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4、社团会员在次年招新街时推荐相关人员加入相应社团的人数达20人及以上的;
5、其他对社团荣誉以及社联工作给予重大贡献的行为;
6、社团内会员推荐人数达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第二十三条 星级会员评比与每学年星级社团评比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社团星级评比组织部门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校社团联社团考评部(星级评比部门)统一通知各社团进行自主评比,并对递交评比表的各个社团进行统一跟踪和社团学年总分的核算。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校社团联星级考察小组负责对评比结果进行最终核算与社团星级评比认定。该小组由校团委老师及各二级学院团委老师,校社联主席团和五位校社联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社管中心主任组成,由校团委老师担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对学校各社团进行监督,并对社团星级评比评定结果享有最终解释权。
学生社团星级考评原文件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AxsGQuVhmGCO_FIoguEprw
提取码:zo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