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红包使用普及
同事家人朋友之间总喜欢微信发红包
调节气氛,大家开心开心
但是!!!
#网上抢红包要缴税了#的话题上热搜
这可真是惊醒一票网友,真是这样吗?
这一事件的起因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奇番小编欢迎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QFanW谢谢大家支持!
红包属于偶然所得税
所以收取网络红包
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
近年来
不少企业发放“网络红包”开展促销业务
网络红包成为一种常见的营销方式
所以要对这类红包证收偶然所得税
但是!!!
征税的红包不包括家人朋友间发的红包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性质上看,企业发放的网络红包,属于《公告》所指礼品的一种形式,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操作口径,便于征纳双方执行,《公告》明确礼品的范围包括网络红包,网络红包的征免税政策按照《公告》规定的礼品税收政策执行,即:企业发放的具有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获奖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看来大家抢红包一定要注意啦
如果真抢到公司大红包
一定要记得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编辑:杜相润
审核:王友兰 胡奇龙
法律顾问:杨出波 陈晓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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