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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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了一系列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推出以下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1、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2、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3、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4、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5、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6、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7、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
8、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9、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10、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11、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央行:
7月20日,金融委宣布了一系列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证监会:
提前取消证券、基金管理等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7月20日,证监会表示,提前于2020年内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资本市场和行业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我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心。
银保监会:
研究发布7项对外开放新政策措施。
一、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二、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三、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四、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五、缩短外资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至2020年;
六、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
七、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公募投科创板最新要求:
据每经记者报道,在下周一首批25家科创板企业即将集体上市前,各家基金公司近日纷纷收到了《关于公募基金参与科创板投资有关要求的通知》。在这份7月19日发布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的文件中,监管机构针对公募基金参与科创板投资的研究报价、投资交易、销售管理、合规风控等各个方面均做出了细致要求:
1、严禁与发行人、承销商串通报价,严禁与其他网下机构投资者协商报价,严禁故意压低或抬高报价,严禁超额申报等行为。
2、严格控制投资交易换手率,保持基金产品投资策略与投资风格的稳定性与一致性,严禁跟风炒作、追涨杀跌。
3、严格落实组合管理、分散投资原则,在现行法规规定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设定科创板股票投资比例限制、审慎投资,切实做好流动性风险管控,避免因集中持股导致基金净值大幅波动。
4、严禁市场操纵、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5、对科创板股票投资及科创主题基金,应设置不低于3年的考核期,避免短期考核干扰投资策略的稳健执行。
6、审慎识别认申购资金来源,严禁让渡投资管理权,严禁将公募基金异化为各类机构资金的套利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