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番扩招!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发布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章程


来自:奇番网     发表于:2019-08-07 18:48:54     浏览:100次 关键词: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发布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章程

扩招!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发布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章程1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雅居乐教育集团联合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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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发布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章程各位社会考生久等了,话不多说,直接来看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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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高职扩招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最终招生计划以省考试院下达计划为准

备注:

1. 高中毕业生(含中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村两委干部不在校全日制学习享受学院学费减免政策。

2. 在校全日制授课不享受学费减免。

3. 具体减免流程,在新生入学前将公布。


报名及资格审核

已取得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扩招报名考生号的考生至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及审核时间:2019年8月8日至16日,每天8:00—17:00。

资料审核地点: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大厅社招服务窗口

资格审核要点:

1.所有考生均需交验高中阶段学历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尚未发放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4.村两委干部: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在职在岗证明。

5.其他: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类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岗证,务工证,土地承包证等。

6.严禁非毕业年份高中(中职)学生报考,严格审核非皖籍人员的报考资格(应提供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

7.考生应当现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8.所有考生均需上交相关复印件。


入学考试办法

考试时间:2019年8月11日、18日,8:30-17:30.

考试地点: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校内。

考试类别:按考生报考类别分为“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类。文化素质测试考核方式为机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为面试。文化素质测试作为合格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为选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需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

1.报考类别为“应届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和“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2.其他考生只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测试科目:

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组织考官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考官提问、考生现场解答(含职业兴趣、才艺或作品展示)的形式,由考官集体评分。面试时间为每人不超过10分钟。

文化素质测试:

测试时间:60分钟

文化课测试总分:200分  

测试形式:机试

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2019版)》命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测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时事政治等常识性高中水平知识。

录取规则

1.所有考生均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类别和专业分别录取。2.依据各类别、专业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录取过程针对报考类别、专业间生源不平衡情况,在保证不突破学校总计划及提高学校录取率基础上,学校将进行适当的类别与专业计划间的调整。

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严格按照公布的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进行预录取,经招生院校领导组集体研究,我校依据招生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19年8月20日前后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2.考生录取确认:2019年8月26日至27日,预录取考生登录省考试院指定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学籍管理

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注册学籍。


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单独编班、分类培养、分类教学,采取线上线下、走读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各类别及专业的教学、学习方式及教学总课时,详见我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369080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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